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审批服务行为,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市人防办对人防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备案事项、服务执法等事项做出公开承诺。
一、审批受理不推诿。窗口及办事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对受理的人防相关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备案及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群众。
二、审批时间不超限。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对向社会公开承诺的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备案及服务事项办结时限,言出必行、切实做到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备案及服务事项时限不超限。
三、审批质量无差错。严把人防相关资质审批程序和审批备案标准,强化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等环节管理,进一步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人防审批业务,切实做到审批、备案质量无差错。
四、廉洁行政无违规。承诺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优亲厚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审批、备案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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