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防办、各在建人防工程参建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领域“中秋”、“国庆”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各人防行政主管部门、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建设领域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及节后复查工作。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切实将建设领域“中秋”、“国庆”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措施到位
一是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已经到位。
二是检查人防工程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三是检查一线作业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四是检查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检查节日值班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
三、切实加强值班值守 确保信息畅通
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