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榆政发〔2020〕14号)要求,原由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榆林市人防办移交事项清单
(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二)人防工程档案备案
(三)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审批管理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五)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六)人民防空工程丙级资质认定
(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八)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变更使用备案
二、自2020年8月1日起,以上8项行政审批事项启用榆林市“行政审批专用章”,事项由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我办将不再受理。
三、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地址: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市民大厦3楼,咨询电话:0912-2330382。
特此公告。
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